公司內部稽核之目的在於協助董事會及經理人檢查、覆核內部控制制度之缺失,衡量營運之效果及效率,並適時提供改進建議,以確保內部控制制度得以持續有效實施,及作為檢討修正內部控制制度之依據。
拉法生醫依「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之規定,考量本身整體之營運活動,建立有效之內部控制制度,並隨時檢討改進,來因應公司內、外在環境之變遷,確保內控制度之設計及執行能夠持續有效。
為確保稽核人員秉持公正超然立場執行審計工作,拉法生醫依法於董事會之下設置獨立單位之稽核室,配置專任稽核人員1名,而「內部控制制度總則」及「內部稽核實施細則」明訂稽核主管之任免,應經審計委員會同意,並提董事會決議。
另外,本公司遵循「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及「上市(櫃)公司編製與申報永續報告書作業辦法」,制訂「永續資訊管理作業辦法」,以內控制度審查永續資訊。
稽核室每年覆核公司各單位內部控制制度自行評估報告,併同所發現之內部控制缺失及異常事項改善情形,提供董事會及總經理作為評估整體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以及出具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之依據;再者,拉法生醫為強化稽核人員的專業能力,安排稽核人員持續進修並參加主管機關指定機構所舉辦之內部稽核講習,提升及維持其稽核品質及執行成效。
